本补充标准适用于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本补充标准仅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的知识领域提出基本要求,具体课程可根据办学特色自主设置。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应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基本内容;自然科学类课程应包括物理、地理等知识领域的相关内容。
1.1.2 工程基础类课程
应包括程序设计、数据库、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视觉等知识领域的相关内容。
1.1.3 专业基础类课程
应包括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测量学、摄影测量、遥感数据获取与处理、地图学等知识领域的相关内容。
1.1.4 专业类课程
各学校可根据自身优势、办学特色和行业需求设置专业类课程。
1.1.5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应包括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
1.2 实践环节
实践教学活动分为课间实验、课程设计与集中实习、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活动等环节,各实践环节应依托实验室、校企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企业生产实践平台等实践教学条件完成。
1.2.1 课间实验
结合理论课程的内容,利用基础实验室平台进行实验,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遥感信息获取和处理的流程及相应软、硬件的使用方法。
1.2.2 课程设计与集中实习
按照实践能力培养要求设置课程设计与集中实习,并有大纲和指导书。
1.2.3 工程实践
通过校企联合生产实习与专业实践基地,完成遥感信息获取、处理、分析与应用等工程实践,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1.2.4科技创新活动
应要求学生从事工程研究、开发或设计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科研,参加各类科技竞赛,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方法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1.3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运用学习和掌握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的一次综合训练和考评,可以是一项工程设计,也可以是一个遥感科学与技术的应用研究。
应对选题、内容、学生指导、答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和深度,引导学生完成调研、选题、资料搜集及综述、问题分析、实践或实验、成果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环节。
2.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专业课主讲教师(含实践教学)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除外),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30%。
2.2 工程背景
从事专业课(含实验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具有主持完成遥感工程项目的能力或在相关企业工作的经历,主讲教师应有明确的属于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方向。
2.3 国际化背景
专业主干课程的部分教师应有国际化学习、教学或研究经历。
3.专业条件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学校应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并提供业务进修条件,以吸引、保持优秀的教师队伍,同时应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3.1 实验条件
(1)实验室仪器设备、软件等应数量充足、性能先进、能提供给每个学生使用,并能及时更新,以满足各类课程教学、实验、实习的要求。
(2)所有的教学实验应具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等规范材料。
(3)应配备专门的实验实习场所和指导教师。
3.2 实践基地
应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条件,建立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形式多样且结构合理的实践基地。实践基地所提供的实习内容应具广泛覆盖面,能满足教学实习、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