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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报告(参考格式)(2017年5月修订稿)

时间:2018-10-24     点击:

(本报告由专业类认证委员会根据现场考查专家组对学校自评材料的审阅情况、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的反馈意见等完成,提交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认证结论审议通过后,经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发布)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考查时间:


一、专业基本情况

(简要描述专业的基本情况)

二、专业自评工作和改进提高情况

   (简要描述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说明对自评报告举证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对举证不充分内容的考查情况。不描述考查过程和内容)

三、认证标准达成情况

(逐条详细描述专业如何达到该条标准要求的,描述内容应具体、有针对性)

3.1 学生

标准内容: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2 培养目标

标准内容: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3 毕业要求

标准内容: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以下内容: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4  持续改进

标准内容: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教学环节、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 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5  课程体系

标准内容:课程设置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课程体系必须包括: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6 师资队伍

标准内容: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7支持条件

标准内容: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标准内容: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3.8专业补充标准

标准达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

四、专业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需要关注的事项

(分指标项写实性说明认证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不足、需要关注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的事项,所提问题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不要求针对指标项做出结论(P、P/C、P/W、F))


问题说明

学生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持续改进


课程体系


师资队伍


支持条件



五、认证结论建议

认证结论建议投票结果:

通过认证,有效期6 个;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 个;      

不通过认证 个。

认证结论建议:


说明:

认证结论建议在讨论基础上投票得出。通过票数须达到到会委员人数的2/3及以上方为有效。

认证结论建议分为三种:

(1)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达到标准要求,无标准相关的任何问题.

(2)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达到标准要求,但有问题项(包括现实存在的问题或潜在问题),不足以保持6年有效期,需要在第三年提交改进情况报告,根据问题改进情况决定“继续保持有效期”或是“中止有效期”。

(3) 不通过:有明显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合格项,不能通过本次认证考查,需要继续建设,一年后允许重新申请认证。





***类专业认证委员会

                                   主任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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