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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8-10-23     点击:

教育部关于成立2013-2017年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函[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 

  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行业部门(协会)和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基础上,经我部认真遴选并广泛征求意见选聘的(见附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每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建立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工作由我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必要支持。  

   教育部   

   2013年4月9日



附件:

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十九、测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地理信息专业)


主任委员





李建成

武汉大学




副主任委员






朱光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宫辉力

首都师范大学


陈义

同济大学


靳奉祥

山东建筑大学


李志林

西南交通大学

李赤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张卫强

郑州信息工程大学


秘书长






姜昕

武汉大学




委员






杨胜天

北京师范大学

胡振琪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张军海

河北师范大学

张锦

太原理工大学


刘善军

东北大学


徐爱功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牛雪峰

吉林大学


曲建光

黑龙江工程学院


李满春

南京大学


胡伍生

东南大学


汪云甲

中国矿业大学

岳建平

河海大学


周卫

南京师范大学

赵长胜

江苏师范大学


焦明连

淮海工学院


高飞

合肥工业大学


陈晓勇

东华理工大学

万剑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曲国庆

山东理工大学

郭增长

河南理工大学


吴北平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朱建军

中南大学


郭云开

长沙理工大学

柳林

中山大学


周国清

桂林理工大学

袁希平

昆明理工大学


韩玲

长安大学


党星海

兰州理工大学


张继贤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王久辉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申慧群

西安测绘研究所

孙玉国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红星

武汉苍穹数码仪器有限公司

侯坤

北京则泰集团公司


彭认灿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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